21日同样有新进展:王珉在洛阳受审与张育军被双开。令人惊讶的是,王珉受贿的金额超过1.46亿元,金额特别巨大,成为又一位贪腐金额过亿元的“大老虎”,而且除了受贿还涉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
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
王珉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大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王珉的刑事责任。
身背三罪的,不多,而被指控涉玩忽职守罪的,更少。王珉的不作为,让他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黄兴国:从浙江腐败到天津,持续20多年
去年9月10日22时许,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如今,63岁的黄兴国再次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
最高检20日消息,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黄兴国身犯何事?他的腐败,从浙江开始,一直到天津市长任上仍未停止。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兴国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