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主任行贿区长儿子4年当上副书记
2007年,时任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副主任李某找到时任抚顺市新抚区长、区委副书记刘凯。
李某的儿子刚毕业,李某希望刘凯能给儿子安排个工作,刘凯答应了。
两三个月后,李某儿子被安排到区委党校工作。2008年春节前,李某来到刘凯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
2011年初,李某再次找到刘凯帮其儿子调动工作。同年4月,刘凯安排李某儿子担任了新抚区团委副书记。为此,李某送给刘凯女儿白金手链一条。
抚顺市新抚区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证实,其按照刘凯要求将李某儿子的工作进行调动并不符合程序。
时任区人事局局长的林某证实,他按照刘凯要求,将李某儿子调入新抚区区委党校工作,但该调动并不符合正常流程。
时任新抚区组织部常委、组织部长韩某也证实,他是按照刘凯要求,选拔任用李某儿子为新抚区团委副书记。
涉案143人已陆续被纪委处理
刘凯贪腐案,涉及143人,且多数为政府官员。
抚顺市一位政法系统官员告诉法晚记者,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几乎与刘凯案的审理同时进行。目前,所有的涉案人员都已受到相应处理。
这位要求匿名的官员说:2015年9月29日,抚顺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开始接手查处刘凯案的143名涉案人员。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抚顺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邓子龙坦言,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对当地来说不啻于“政治地震”,区委区政府的正常工作都受到一定影响。市纪委确定了四个处理层次,即党纪政纪处分、免予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同时,根据情节和数额,给予相应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报道称,抚顺市纪委常委张艳表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被处理的党员干部能够正确认识问题,放下包袱投入正常工作中,“政治生态的不断优化,也将为地区长远发展注入正能量”。
落马前身为纪委书记要求下属“做好监督”
作为纪委书记,刘凯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要求别人“自查自纠”、“做好监督”。落马前一天,刘凯还发表讲话,称各省属企业纪委(纪检组)要“有的放矢做好监督”。
第二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刘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