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厅官忏悔:经营关联公司近10年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今年3月,三湘风纪网公开发表了罗毅的忏悔书《私心和贪欲吞噬了自己的灵魂》。
当时,罗毅就自我披露道,从2003年底开始,也就是在其担任湖南交通频道总监期间,她就与下属一道办关联公司,将广告业务放在其中,获取非法利益。2005年搬新家时,有人送了彩电,后来开始逐渐送钱送物,也就习以为常了。2008年,罗毅被重用提拔为湖南电台台长后,又重新注册关联公司,获取非法利益。
罗毅称,“我在广播电视系统工作多年,组织给了我崇高的荣誉,不断地重用提拔我。我却将权力作为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前后经营关联公司近10年,真是迷途而不知返”。
除利用职权办关联公司谋取非正当利益外,她还将公款当作个人私有财产,多次授意财务人员往自己的个人的银行卡里打钱,用于个人消费。另外,罗毅还隐瞒党员和领导干部身份,获取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还违规购置超标越野车和超标奥迪车,并且公车私用。
罗毅称,从根本上来究其原因,主要是这几个方面:一是外界的拜金主义模糊了我的视线。二是价值观扭曲,宗旨意识淡漠。三是法纪意识极其淡漠,综合素质差。四是私心和贪欲吞噬了自己的灵魂。五是不严于律己,放任自流。
她忏悔到:我会将我的后半生,既悔过、纠错、改错,又将仍然用党的标准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穷尽我毕生的精力。
另一湖南厅官与她涉同一罪名
值得注意的是,罗毅涉嫌的罪名之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十分罕见。看法新闻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案由为该罪名的仅有3份判决书,且其中一份还是减刑裁定书。也就是说,仅有2案涉及该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经济犯罪的一种,指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
至于它的刑罚,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梳理公开新闻报道后,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包括罗毅在内,目前仅有两名干部涉嫌此罪名,巧合的是,另一人也是湖南的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