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巡察制度提高了基层党内监督的效果,保障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目标,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5年来,各地市县党委通过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中央纪委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巡察工作,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巡察制度,336个市(地、州、盟)、2483个县(市、区、旗)开展巡察工作。
截至今年5月底,共巡察党组织14.4万个,其中乡镇党委2.3万个、占全国总数57.9%,村居党支部8.2万个、占全国总数12%,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初显成效。
截至今年5月底,各地党委政治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1.6万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万人、处分2.7万人。
杜治洲认为,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需要,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反腐获得感的需要。中央通过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提升群众对反腐的信心。
从坚定理想信念到严明纪律规矩、从惩治“蝇贪”到解决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做好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如今,450多万个党组织正在成为450多万个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8900多万名党员正在成为8900多万名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密切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汇聚成不可阻挡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