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指出:“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2015年1月,习近平来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仔细察看洱海边的生态保护湿地。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2015年新年伊始,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时,专程来到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详细了解洱海湿地生态保护情况。
在碧波荡漾的洱海边,习近平和当地干部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他叮嘱,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习近平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
战略部署:擘画蓝图顶层设计
所谓“知易行难”,如何破解“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状况?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作为行动纲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成为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最新成果。
思想引领行动,理论指导实践。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推出了一揽子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