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组负责人刘某:当时他说了。
《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新的工程,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均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相协调,其设计方案也须经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而该施工队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记者:施工的时候,有没有去相关的部门报批?
电影剧组负责人刘某 :因为这个小活,没觉得要去报批,就是一个老仓库,没觉得它有多大问题。
文保部门立案调查处罚20万
目前,当地文保部门已叫停了施工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对施工单位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采访过程中,剧组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他们的初心并不是要破坏文物,反而是为了“保护文物”。
电影剧组负责人刘某 :当初租下这个地方,其实初心是保护这个房子,借拍摄之余,给它做一个良好的改造,包括周边环境的一个改造,再赋予它一个新的文化内涵。这是我们的初心。
当记者指出,剧组的这种行为,违法了相关规定,实际就是在破坏文物。这位剧组人员,又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电影剧组负责人刘某:这是无意中的(行为),其实我们的初心不是这样的。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该罚款罚款,该干嘛干嘛,该停工停工,现在已经停了,我们现在就等待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解决的方案。
目前,南京市浦口区的文保部门已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初步处理措施。
南京市浦口区文广局文保科副科长方睿:第一个,请他们停工。第二个按照要求,恢复文保建筑的原貌。第三个是行政处罚,20万的行政处罚。
文保部门表示,虽然罚了款,但是文物的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已经遭到了破坏和改变。
南京市浦口区文广局文保科副科长方睿:文物本来就是不可再生的,他不可能修完还和原来一样,那不可能,是蛮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