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管犯罪行为再狡黠多变,终究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根据群众举报和省纪委、市纪委领导的批示,2015年3月2日,茂名市纪委组织联合调查组对郭志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确定由茂名市纪委上提一级直接查办。
行事狡猾
为掩盖贪腐行为费尽心机
郭志玲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有着极强的职业反侦查能力。为了不留下蛛丝马迹和违法违纪的证据,郭志玲每次收受钱财从不直接收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打电话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众卡直接与当事人或亲属单线联系,防止他人跟踪和监听。小车号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异地交易,非常狡猾。
陈某,是广东吉洲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得到化州市政府出让的橘州山庄西侧约6000平方米土地,在办理该地块的用地手续期间,即2011年春节后,化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何某融的相关问题,其中何某融向调查组交代曾向陈某借款50万元到广州买房问题,郭志玲电话通知陈某到茂名市协助调查。为防止别人跟踪,郭志玲要求陈某在到茂名过程中,不要将电话挂断,并要求往茂名方向行驶,报告开车经过的地方。在陈某开车进入茂名市区通往茂南开发区的高架桥时,又让陈某折回茂名市华海酒店,在酒店一楼咖啡厅见面。
面谈时,郭志玲先是对陈某说,“你拍卖到的这块地不错,如果成功开发这块地,肯定能赚钱。”然后话锋一转,接着警告陈某,“你与何某融经济往来的问题,省工作组很重视,如果你没有理顺这件事,对你开发上述土地会惹来很大麻烦”。陈某听后回答说,“我拍卖到的土地是合法规定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但郭志玲反复恫吓,还说,“你还牵涉到化州市原城建局局长陈某、何某案的问题,如果这些事追究起来,会有很大麻烦”。一番恐吓之后,她对陈某直接提出“价码”100万元,可以帮其理顺省的工作组,另加20万元的感谢费用给她。在郭志玲的恐吓勒索之下,陈某同意了郭志玲的要求。
次日晚上7时许,陈某按郭志玲的要求,将10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人民币分别用水果箱和用胶袋装好,驱车到茂名。到达茂名市区后,郭志玲让陈某电话保持通话状态,指挥他沿着迎宾三路方向行驶,并要其不断报告方位。郭志玲让陈某行驶到迎宾三路泽丰酒家附近的的小路,见到小路边一辆车尾箱盖打开的白色小汽车时,就将水果箱装着的100万元及用胶袋装着的20万元放在那辆白色小汽车尾箱并将尾箱盖关上后离开。郭志玲收到该笔贿款后,利用其权力,帮助陈某摆平此事,在何某融案中没有涉及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