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郑州5月3日限购令原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2017]5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荣阳市、中牟县。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管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本通知自2017年5月3日起实施。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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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续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之下,热点城市楼市降温明显,但个别城市亦有调控后房价“补涨”迹象。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全国商品房成交量同比增速已呈现下滑态势,未来楼市调整速度料加快,热点区域的房价拐点可能在下半年出现。
热点城市陆续开始降温
5月1日中午,在北京南五环一处楼盘的售楼处,某售楼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该楼盘主要是大户型,客户大多是“卖一买一”的改善型需求,而且二套房的利率上调到基准利率的1.2倍,首付比例也调到了80%,受调控政策的影响比较大。因此,五一假期来看房的客户不多。
在半个多小时内,中国证券报记者只看到一组购房人来看房。该售楼员表示,目前楼盘价格保持稳定,没有打折或特价房等促销打算。后续还有新盘将对外销售,价格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