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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感冒药制冰毒 仅10年“红军故乡”变制毒重镇

2017-04-28 1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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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行的《刑法》中,贩卖50克冰毒即可判死刑;5公斤麻黄碱可以提炼3公斤的冰毒,却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罗友华认为是罪责不相适应。其次,刑法中对制造毒品原料的起刑点为5公斤,许多制毒分子为逃避法律,采用蚂蚁搬家的办法,每次非法买卖的数量都控制在5公斤以内,在无法得知制毒分子以往有非法买卖前科的情况下,对他们的惩罚甚至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够不上。

2013年,长汀县破获了6个制麻窝点,都因为达不到5千克的量刑标准,只好“放虎归山”,在社会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罗友华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涉麻分子想要挑衅公权力,他可以拿着4.9公斤麻黄碱在公检法大楼前贩卖,警方只能对他无可奈何。另外,警方在打击制毒原料中,往往只能切中制造毒品过程中的某一个环节,而不是将生产、买卖、运输一并作为犯罪处理。

长汀禁毒部门的部分建议最终体现在了《刑法修正案(九)》中,诸如规定将制造毒品原料的起刑点降到1公斤;将“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最重要的是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艰难禁毒之路

2015年,公安部在广东惠州召开禁毒会议,这一年,全国抓获的长汀籍制毒人员仍然超过了100人,公安部将长汀县升级为“毒品问题通报警示地区”。经过4年的打击和治理,长汀头上的帽子没有摘掉,反而从“草帽”变成了“钢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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