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关于张掖市境内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方案》,按照“四年三阶段”的目标,到2017年底,探采矿项目全部停止,水电站生态水下泄得到落实,人为污染破坏基本禁止。目前,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约谈排查出的231个项目中,已关闭退出113个,矿证到期不再延续7个,整顿后逐步退出30个,补办手续19个,继续运营加强监管60个,停工整顿2个。张掖、金昌、武威3市和省林业厅、环保厅、国土厅等部门已对64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6名涉事企业负责人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的意见,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修订完善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河西地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防止发生类似生态破坏问题;启动了《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4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关于做好祁连山保护区旅游项目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
(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
13.针对苏荣在甘肃造成的负面影响肃清不力的问题。
省委明确提出,对涉苏荣案的领导干部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处理不到位的干部严肃进行处理,该组织调整的组织调整,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坚决肃清苏荣案影响。正在组织编写《反腐败警示录》,对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14.针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出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增强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是举办全省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培训班,对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400多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做好今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三是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纳入省委巡视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凡提必核”和随机抽查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如实报告人员进行处理,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