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如果你原来是靠挪用备付金来吃利差的,挪用备付金来维持生存的,那我觉得这种行为本来我们应该反对跟打击的,你原来赢利模式比较单一的,你现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央行给出的这一段时间,你要加快转型,就是说多元化的赢利回归主业,或者说你切入更多的场景来发展壮大,我想这个时间还是有的。
对于银行来说,支付机构原本存在银行账户的资金,20%交到央行之后,央行将从存款准备金缴存基数中扣除,理论上说,银行存款会稍微减少,但是以目前的备付金规模,还不足以对银行存款造成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整个你想这个支付备付金大概不到5000亿,到2016年三季度,这部分存款对整个银行业来说不大,毛毛雨,整个银行业负债大概是有快200万亿,一百六七十万亿,所以不到5000亿,影响不大。
以下是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什么是客户备付金,目前人民银行是如何监管的?
答: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一直是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201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和细化人民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管要求,对客户备付金存放、归集、使用、划转等存管活动作了严格规定,强化支付机构的资金安全保护意识和责任,以及备付金银行的监督责任。随着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推进,逐步构建了人民银行政府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商业银行外部监督、支付机构自我管理的多方位客户备付金监管体系。
二、为什么要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答: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