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与法治建设
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经过30多年的市场化进程,交通建设、养护、运输不断推向市场。积极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投资运营,大力推广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模式(PPP)。交通运输全面实现政企分开。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
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的立、改、废工作。目前,共有《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民用航空法》《邮政法》等8部法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邮政法实施细则》等65部行政法规,以及300余件部门规章。
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初步建立。2008年、2013年实施两轮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形成了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架构。各地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三、发挥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
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政府坚持把交通运输摆在先行发展的重要位置,交通运输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以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
(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支撑经济增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助推器,“十二五”期间,中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2.5万亿元。交通运输网络的完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经济运行效率提升,降低了物流成本,带动了汽车、船舶、冶金、物流、电商、旅游、房地产等相关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2015年,邮政业支撑的国内网购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保障物资运输。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促进了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和高效中转,提升了物流体系综合服务水平,有力保障了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2015年中国港口完成煤炭一次下水量6.7亿吨、外贸原油接卸量3.2亿吨、外贸铁矿石接卸量10亿吨。开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有效保障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