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免责办法把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王宏宁说。
“不干事就不出事”将成过去式
能上能下办法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下”的情形、认定方式、工作程序、重新任职和组织领导六部分内容。
“能下”,主要是针对为官不为的“四类先生”而言的:
一是“两不先生”,既不踩“红线”,政治上也不强。对上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表面上做出一些姿态,但是不用心、不紧跟、心不诚,廉洁、重大政治原则方面没有问题,但就是精神不振,对党绝对忠诚不够,认为“不干事就不会出事”。
二是“南郭先生”,混在“乐队”里滥竽充数,但一较真就有问题。这类干部表现出来就是占着位子、没有作为、不输出能力。
三是“撞钟先生”,懒政、惰政、怠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四是“好好先生”,不敢担当,不敢得罪人,没有原则,没有立场,什么都好,就是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办法把“下”的情形细化为12种。重点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即那些“批评教育不管用、纪律处分够不上、不贪不腐但不为”的干部。不适宜情形又细化为守规不严、精神不振、能力不够、业绩较差、作风不实5类情形、22种具体表现。
两个办法还需在执行中修正完善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中央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明确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两个文件紧扣‘治理为官不为、激励担当干事’这个主题,针对目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引起热烈反响。”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杨立东介绍说。
“两个办法的出台免除了干部创新的后顾之忧,让更多勇于、敢于创新的干部少一些纠结,多一些实干。”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德宏有些感慨。
“两个办法,发力点不一样,目标却是一致的。能上能下,一压一拉,形成合力,都是为了鼓励干部积极作为。”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晨光说。
“制度机制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出台这两个文件,坚持宽严相济、刚柔并重,对完善干部管理机制是一次积极探索。”滨海新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远达表示,“目前这两个办法还在‘试行’阶段,实际执行中将不断总结、修正和完善。”
(原题为《让实干者敢干让无为者无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