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一方的范光林,外在形象一直是很光鲜的。案发前,他是凤台县的能人、强人、名人,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基层领导。在城关镇,他以“敢想敢干”闻名,城防公园十里淮河外滩建设、全城“零违建”亮点、社区网格化管理,都是他的业绩,也是他对外宣传的重点。担任凤台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后,由他亲自安排,每半个月都有一份印刷精美、编排精心、内容精细的刊物《活力开发区》送至上级领导的案头,成为他宣传个人政绩的“名片”。他还曾分两次向纪委廉政账户缴纳了9万元,以示其律己之严。
2012年1月,有关部门评选“中国好人榜”,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的范光林入选敬业奉献类人物,是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干部。然而现在,范光林很不愿意提起“中国好人”这个荣誉,曾经的光鲜形象变得尴尬无比。
在有关范光林的事迹描述中,他是个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好书记,但凤台经济开发区群众对他却另有一番评价:“他呀,是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在范光林任开发区管委会书记期间,管委会因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建设用地权属争议等事项当过11起行政、民事案件的被告,件件败诉。这些情况当然不会写入《活力开发区》。
与台面上大力宣扬政绩同步的,是范光林私下利用一切机会捞钱的“大手笔”。五张用不同的陌生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就放在他办公室的个人保险箱里,是他存入、转移、消费赃款的“利器”。
范光林刻意包装形象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寻求“护身符”和心理安慰。贪腐愈烈,粉饰愈狂。
锱铢必争的“蠹虫”
这些年,范光林任职的岗位虽然级别都只是科级,权力却不小。只是,范光林没有把权力用于为百姓服务和提升政务效率上,而是和自身利益完全挂钩,成为寻租的工具。从城区下水道建设、小街小巷维修工程中的虚报冒领,到征地拆迁大量编造拆迁补偿户的公然侵占,范光林的贪腐可以说是雁过拔毛、锱铢必争。
2004年,是范光林贪腐之路的起点。在他担任新集镇镇长期间,新集煤矿正在建设,一些人为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得到更大实惠,纷纷找他帮忙。这些人的非分之想,范光林都通过“小动作”予以满足。后来,虽然范光林职务在变,围在他身边一起谋利的这些人却一直比较稳定,成了范光林信得过的“伙伴”。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范光林利用担任城关镇镇长、书记的职务便利,指使郑克辉、李孔胜编造虚假工程,以骗取工程款的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