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全面”又不等于撒胡椒面,不是平均用力,而是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把要啃的硬骨头找出来,把要涉的险滩标出来,在节骨眼、要害处用力,做到“一子落而满盘活”。
——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又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寻求改革与法治的最佳结合。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公约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行稳致远。改革重在突破,法治重在规范。全面深化改革,要勇于“破”,即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但“破”不是无边界、无底线,要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破”的最终目的还是要“立”,即形成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高效的法律和制度。那种认为改革就是冲破法律的“束缚”,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只有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保障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保守僵化、已成为发展“绊马索”的条条款款,该修改尽快修改;陈旧过时、早已不适应现实的法律法规,该废止果断废止。那种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超稳定”的观点同样是不正确的。
——既要快马加鞭推改革方案,又要持之以恒抓改革落实,坚持“取势”与“取实”的高度统一。
全面深化改革是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必须先集中力量把主要改革举措推出来,把气势提起来,然后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这是改革的环境和实施条件决定的。如果慢条斯理、按部就班,不仅时间上不允许,也会造成一些重大改革举措不能系统配套推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改革中一手抓改革方案,一手抓改革落实,通过的方案要“查哨查铺”,确保落实到位。
(八)“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在“如何改到位”问题上,改革态度更加坚决。
新一轮改革大潮已起,但有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懒改、慢改、假改、不会改等现象。有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既有“一心一意”攻坚克难往前推的;也有“半信半疑”随波逐流跟着走的;还有一动自己利益就“三心二意”拖延甚至阻碍改革的。有的是落实工作不力: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只到膝盖不落地”;也有方案出手就放手,不指导、不督察,“管生不管养”的;还有缺少系统集成,法规政策不衔接、相关改革不配套的,制约了改革效应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