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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助预案2014年已修订
本市已在2014年修订应急救助预案。近年来,为切实降低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对困难群体的影响,本市充分发挥价格应急调节资金作用。
2016年初为缓解生猪价格过快上涨影响,连续9个月向预案中保障人群发放每人每月2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覆盖人群超过22万人,补贴资金达到4000余万元。
2016年上半年,国内生猪、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一轮较为明显的上涨,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本市已采取市场调控、发放补贴等措施,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对比
国家版 本市2014年版 本市2016年版
保障对象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对象
3.特困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
2.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3.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4.孤残儿童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 本市城乡低保人员
2.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3.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4.特困人员
5.孤残儿童
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启动条件
1.CPI单月同比涨幅3.5%;
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1.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
2.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或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时;
3.水电气价格政策调整超出当年社会保障标准调整中考虑的幅度,且不能在3个月内调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
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1.CPI单月同比涨幅3.5%时;
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
3.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