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截图:10月17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巨蝇”魏鹏远《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周群峰
本文首发于2016年11月3日总第779期《中国新闻周刊》
魏鹏远,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由于国家能源局级别为副部,这名“副司长”其实是一名正处级官员。
年近六旬的魏鹏远虽级别不高,却因身上贴满了“小官巨贪”“低调隐藏奥迪车,高调骑破旧自行车上班”“家藏亿元受贿款,当场烧坏点钞机”等标签,成功跻身“知名落马官员”的行列。
10月17日,两鬓斑白的魏鹏远,被押上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席。
因犯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魏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在其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魏当庭表示认罪,服从判决。
此时,距离魏鹏远落马已经有两年半时间。
2014年4月,魏鹏远被调查。六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魏鹏远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该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魏鹏远曾经供职的煤炭部北京规划设计院一位前同事李青(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魏出身基层,学业优秀,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但工作勤奋。“在仕途上他有些郁郁不得志,属于‘多年媳妇没有熬成婆’的人,直到落马时还只是个处级。但从权限上看,却大得不得了。”
很多人喜欢将魏鹏远与马超群(河北省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进行对比,前者为“亿元处长”,后者是“亿元水官”,二人均为小官巨贪的典型,也有人称其为“巨蝇”。
床垫下的现金
18岁考入大学,23岁参加工作,55岁被调查,魏鹏远从求学到落马的全过程都与“煤”字有关。对魏而言,可谓成也煤炭,败也煤炭。
1959年,魏鹏远出生在辽宁省锦西县(1994年更名为葫芦岛市)笊篱头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