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点钞机连续清点1台被烧坏
案情重大,天亮后,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共清点出现金人民币1.348亿元、欧元819.55万元、美元382.49万元、港币189万元、英镑1.6万元,按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

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手握实权受贿来源多元化
魏鹏远受贿金额最终被认定为2.1亿多元,为了查清这些钱的来源,400多名办案人员,先后奔赴27个省市自治区,走访1000多家机关企业、金融机构。历时近一年,最终查证属实的犯罪线索240个,同时查清了魏鹏远位于北京、海南等地的多套房产。那么究竟什么人给魏鹏远送钱?送钱又为了什么?2015年12月,本案一审开庭,这些答案也逐渐清晰起来。
2015年12月29日,魏鹏远案在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内容主要指向魏鹏远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公诉人: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66名请托人所在的228个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03471500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三辆,房产一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709113.17元。
受贿时间长行贿单位200多家
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而且地域非常广,行贿的200多家单位,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既有大型国企,也有小的私企。统计显示,向魏鹏远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5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