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在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700多万受贿金额,并牵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
2016年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庭上,与刘铁男出庭时的态度截然不同,许永盛对其涉嫌受贿的指控当庭予以否认,称自己从未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并表示自己在侦查阶段所做的有罪供述是源于办案人员对他进行了非法取证。
该案起诉的受贿金额涉及500余万元现金,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未能查获。
2015年7月28日,梁波被移送起诉。2016年1月,梁波案件在法院审理,检察院指控梁波多家央企民企的贿金500余万元。梁波受审时侧面印证了王骏受审时的说法,称“2009年到2011年,项目负责人大肆送钱送东西,2011年以后这样明目张胆的有所收敛。”
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及梁波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除魏鹏远分管煤炭外,许永盛、郝卫平、梁波、王骏皆先后于电力司任职,主管中国电力工作。
许永盛曾任能源局电力司司长,王骏、郝卫平和梁波则先后担任过电力处副处长、处长和电力司副司长之职,三人基本梯次接班。
梁波资历最浅,2000年王骏、郝卫平分别担任电力处正副处长时,梁为电力处科员。
直到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后,梁波任火电处处长,2012年,梁波升任电力司副司长。
“权力过于任性”的必然下场
深读注意到,2015年2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权力和人脉如何变金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受贿案剖析》。
文中提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的贪腐行为,以及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的事实,都是“权力过于任性”的必然下场。在被审查期间,刘铁男写出“如何反腐”的建议材料,结合亲身体会,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批权应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称,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
“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徐进辉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
据介绍,这11案11人中包括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
“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徐进辉表示,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2015年1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扎紧制度笼子让监督更有力》文章称,行政审批、国有资产交易等领域是腐败现象发生的重灾区。大量案件表明,行政审批权力太集中了,自由裁量权太大了。如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化,这种状况就难以彻底扭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