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杀死村主任被判死刑
因为和村主任王某就一些琐事发生分歧,怀柔某村村民袁振启酒后持刀找到王某,对王某连刺数刀,导致王某死亡。随后袁振启逃往天津,在蓟县被警方抓获。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方认为袁振启犯故意杀人罪,袁振启承认罪行,但表示自己没有杀害王某的动机和主观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经审理后对袁振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一审判处袁振启死刑。
被告持刀故意杀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袁振启因拆除违章建筑等琐事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的王某(男,殁年50岁)产生矛盾。2013年11月2日14时许,袁振启酒后携刀前往本市怀柔区怀柔镇某村王某的砖厂院内,持刀对王某胸、腰、臀及上臂等部位连续扎刺数刀,造成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袁振启作案后于2013年11月15日被查获归案。检方认为被告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袁振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不是因拆除违章建筑的问题迁怒于王某,也没有杀害王某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袁的辩护人表示,袁振启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建议法院对袁振启从轻处罚。
被告表示记不清案件细节
案发前,袁振启曾前往宾馆参加婚宴。证人齐某称,袁在婚宴上喝了很多酒,后来司机将参加婚宴的多人送回村里,袁在车上一直骂村干部,路过大队修建的厕所时,还要求司机把厕所撞塌。后来,袁振启提出要找村主任王某呆一会,并给王某打电话,得知王某在砖厂内,袁振启开着自己的车来到砖厂,袁振启走进砖厂后,与王某发生撕扯,并用刀捅了王某。
负责婚宴参加人员接送的司机表示,婚宴结束后,他把袁振启送回村内就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袁振启打电话让他回来一趟,见到袁后,袁拿出刀顶着他的腰,让他开车去市区。在高速上,他的手机来电,袁便将手机夺去。下车后,还搂着他的脖子,让他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袁振启还威胁他回去不要瞎说,否则对家人不利。
证人齐某表示,袁振启和王某从小一起长大,平时没什么矛盾,顶多喝酒吵两嘴,用不了多久就好。只是听说有些小矛盾,比如2004年村委会竞选袁振启没有支持王某,案发前一段时间,村里拆除违建时,把袁振启的房屋拆除了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