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01——1994.04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三处副处长、处长,副厅级研究员。
1994.04——1994.12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4.12——1995.08湖南省邵阳市委副书记。
1995.08——2000.11湖南省邵阳市委书记(1995.08.15宣布决定,2000.12.12宣布免职)。
2000.11——2001.11湖南省公安厅厅长(2000.11.29任命)、党委书记。
2001.11——2003.11湖南省委常委(2001.11.10当选)、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2004.05.31免职)、党委书记。
2003.11——2008.03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2008.03——2013.03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2013.03——2014.01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4.01——2014.04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4.04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杨栋梁简历:
杨栋梁,男,汉族,1954年1月生,河北青县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0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系石油管理工程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72年起,先后任华北石油会战指挥部钻井一部32169队钻工、副指导员、指导员,钻井一部一大队副教导员、政治处副主任,钻井一部党委副书记,勘探三部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1983年6月至1987年9月,任华北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在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1991年7月至1994年7月任中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任天津市联合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6年9月至1997年8月任天津市经委副主任。
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任天津市机电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天津市委工业工委副书记、市经委主任。
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任天津市副市长。
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国资委主任。
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国资委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国资委主任,分管政府常务工作。
2009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
2012年5月起,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