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毒地案发生于当地一家养猪场内,地下被填埋大量危险废物摄影/李显峰
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苏“靖江毒地”案有了进展。12月21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检方以污染环境罪起诉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员。在提起公诉前,检察机关已通过开展公益调查,促成涉案公司签订1.9亿元环境修复协议,目前已到账1.2亿元。
“靖江毒地”事件的公开,源于云南商人周建刚的实名举报。2015年9月,周在网上公开举报称,靖江的一个养猪场地下填埋了上万吨工业危废,而危废的主要来源是两家上市公司。经过记者调查,北京青年报刊发《养猪场地下的秘密》系列报道。同年12月,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此案。这也是第一起三部委联合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
3人涉环境污染罪被起诉
12月2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即“9·11”污染环境案的进展。12月21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已经以污染环境罪对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3年10月,被告人扬州长青公司副总经理周汝祥与侯河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满华(2014年1月,因患鼻咽癌死亡)签订协议,长青公司将生产吡虫啉中产生的残渣补贴销售给侯河化工厂提炼处理。周汝祥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仍安排被告人原长青公司环保办副主任高冬书等人协助侯河化工厂非法处置上述危废直至2011年11月,共计转移危险废物至侯河化工厂1万余吨,且在该过程中多次提高给侯河化工厂的处置价格。
起诉书称,被告人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押运员高苏清明知侯化工厂仅有菊酯残液的处置资质,仍听从唐满华的安排,于2005年9月至2011年9月间,多次押运长青公司生产的危险废物共计1万余吨至侯河化工厂,且负责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参与与长青公司结账等事宜。唐满华将不能出售或者勾兑的危险废物残渣、固体危险废物在侯河化工厂内予以填埋。其间,高冬书作为长青公司污水处理池和焚烧炉直接管理人员,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处理污泥残渣资质,仍根据周汝祥安排,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7月份左右将两批共计30余吨污泥交由侯河化工厂非法处置。
因养猪场转手而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