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第十六次会议又出台《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要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为进一步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司法队伍,深改组通过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关于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意见》等文件。
在落实政策和待遇的同时,让裁判者负责,落实司法责任制也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的应有之义。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深改组审议通过《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在保障司法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方面,深改组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为保障案件审理质量杜绝错案,深改组又出台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
入额后的法官、检察院逐渐感觉的工作的压力和氛围与以往不同。
以前作为庭长,青海省西宁市城西法院的刑庭庭长王屹军要给别人的案件把关。每个判决书都要经过他“核稿”。他签字以后送主管副院长,由副院长签发。“有时候,法官送来的判决都是半成品,只问‘你看怎么判呢?’”而今,层层审批的手续简化了,入了员额的法官自己办案自己负责,合议庭审理的庭审,由审判长签发判决,“都没有靠山了,埋头研究自己的案子。”王屹军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谈到了他最深的感受。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也表示,“对案件打招呼的现象没有了。一方面,法官要对案件质量负责,不敢枉法。一方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要受处分,对方也不敢。”
法者,治之端也。每天,法院、检察院门前熙来攘往,人们都期盼着在这里寻找到公平公正。每天,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努力赶赴各种执法现场,在审判台前击锤伏案,都期盼守护住法律尊严。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指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三年来,我们看到,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