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致电农安县林业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并不了解此事。
“砍完后政府说要给我6万多作为补偿款,我没领钱,领了钱就代表同意政府砍树,我坚决不同意。” 2015年年底,刘景龙拿着材料开始上告。
近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案件侦查分局于姓局长向澎湃新闻证实,确有农安县政府无证砍伐林木一事,“采伐证可能是没办下来,就先采(伐)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实应该办理砍伐证”。
这位于姓局长还称,当时县政府无证砍伐的林木共计12.097公顷,涉及到五个乡镇共一百余户人家的林地,事后县政府给了林木所有者相应的补偿,但刘景龙一直没有去取这笔补偿费。
案件被公安移交农安县检察院
刘景龙说,2015年12月10日,他将举报材料递交至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1月20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向长春市森林公安局下达线索核查通知。当天,农安县哈拉海森林公安派出所向刘景龙出具了案件受理回执,回执显示,“农安县政府于2014年至2015年间无证采伐12.097公顷的林木数万株一案”已受理。
但数月过去,刘景龙未得到案件进展的消息。他后来从长春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处得知,该案因涉及到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已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于2016年4月移交至农安县检察院。
上述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案件侦查分局于姓局长对澎湃新闻表示,此案按照属地管辖,首先交给哈拉海森林公安进行查办,而后长春市森林公安局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且立案,“在调查中发现这个案子不属于滥伐、也不属于盗伐,而是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已经不属于我们森林公安局管辖了,所以按照管辖移交给了农安县检察院。”
澎湃新闻联系到农安县检察院的赵姓副检察长,他称,目前此案仍处于前期调查阶段,还未立案,正在核实犯罪线索,详细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