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3月8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沙湾小学校长陈加钱被押到黄琅区的公判大会上。
2016年,已是64岁老人的陈中富,在为陈加钱申诉所写的一份证明材料中,回忆了当年的情景,“陈老师被两位民兵拉翻在地,我把他扶起来,他满脸是血,牙也掉了两颗。”陈中富当时是黄琅大队民兵连长。
区委书记袁华宣布了判决——陈加钱因“奸污有夫之妇”、“奸污女青年”、“对本班学生进行多次奸污”、“对反映情况的社员赵某某施行报复,指使王某某用农药倒在赵的蜂桶内,将两桶蜜蜂毒死”等多宗罪行,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辈子完了。”听到判决,时年34岁的陈加钱心如死灰。
男校长女学生分别被迫“认罪”
承认与陈老师发生关系时,王佳芳已经被关了好几天。她说,自己当时被关在区公所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内,每天被带到不远处的一个房间受审,早上一次、下午一次,从上班时间问到下班。负责审问王佳芳的妇联主任李志荣反复问几个问题:
“你跟陈老师发生关系没有?”
“我没有。”
“为啥那时候去找他?”
“白天要劳动,要挣工分嘛,我一天要挣四、五个工分,不去就没有。”
“还不承认?!你跟陈老师是不是有奸情?”
“没有奸情,你们带我去医生那里检查嘛!”
王佳芳回忆,当时李志荣坐在一张桌子后,正对着自己。只要王佳芳语气稍强硬,李志荣身边的民兵就会猛拍桌子,朝地上吐口水,朝王怒喝。
“我很害怕,又气不过。中午我爸给我送饭和衣服,他让我叫他们带我去检查,我说我叫了,他们不听,实在没办法!”王佳芳表示。
李志荣对她说,只要承认与老师发生关系,就放她出去。“陈老师都招了,你何必为他背黑锅?”日复一日,王佳芳的承受力到了极限。她终于“认罪”了。“你有没有想过这会对陈加钱有什么影响?”记者几次询问王佳芳,得到同样的回答——“我没得办法啊!”
在区公所的另一个房间,审问陈加钱的是县公安局的一名教导员。陈加钱称,当时他不认罪,结果被“捆起来天天打”。后来,陈加钱被转移到黄琅中学关押。“当时的想法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保住命。”陈加钱称,他受不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在黄琅中学写了材料,承认与王佳芳有男女关系。“我觉得不至于把我判刑,总有一天会还我清白。”但他没有想到,自己至今也没得到想要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