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者:支持港独的人恐怕无机会成为候选人
对于张晓明的此番讲话,香港各界反应热烈。
主张“港独”的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声称,提倡“港独”是受《基本法》及人权公约保障的言论自由。“港独”政党“香港民族党”亦发声明称,自由表达政治主张及参选是人类基本权利。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相信,“支持港独的人恐怕无机会成为候选人”,他指选举主任可按有关人物过去“港独”言论判断是否符合基本法。刘晓明主任强调确认书不可等闲视之,此举可迫使各方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明确表态。他不认为港独会成选举主要议题,即使有人提出司法复核,也不担心会影响选举和港府管治。
他解释,多数港人反对“港独”,即使“港独”支持者无法成为候选人,或只会令激起泛民有抗议行动,“但不会因而令社会有严重对抗(行动)”。
刘兆佳表示,中央难接受“港独”支持者利用选举作宣传平台,因港独严重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在选举宣传会引起国际关注港独,担心有境外势力趁机干扰香港。
不过,香港大律师公会人权及宪制事务委员会主席黄文杰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称,参选人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是一个很复杂和涉及政治的问题,“若然佢(参选人)唔知自己签乜嘅话,你叫佢签多10份嘢佢都唔会知自己签乜”(若然他不知自己签什么的话,你叫他签多10份东西他都不会知自己签什么),他亦不信服选举主任需要确认参选人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
黄文杰表示,若当局有证据证明参选人提倡“港独”违反了声明,可控告该人作虚假陈述,但这样亦不会影响参选人资格,若有人因此丧失选举资格,可提出司法复核或选举呈请要求重选,黄认为未必无胜算。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20日表示,有人毫不忌讳以“港独”议题参选立法会,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宪制规定,她认同选管会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拥护《基本法》条文的做法。参选人不签署确认书是否不能成为候选人?林郑月娥说,由选举主任决定,相信选管会决定时会考虑不同因素。
“港独”分子的闹剧一出接着一出,丑态百出。正如张晓明所指出,宣扬“港独”主张的人大行其道对香港是福还是祸?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大家都应该遵守政治和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