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据此,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来说,“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更广也更明确。
例如,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有人问:国家部委中的处长,手下只有五六个“兵”,能否算“领导干部”?这在前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是尚存模糊的,而这里就明确了,即在党政机关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都是“党员领导干部”。
再例如,乡镇正副职算不算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是“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是包括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而乡镇是县级以下的一级基层政权。在贯彻实施该条例的过程中,各地(省份)出台了配套文件,如《某某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可见,从干部选任的角度,乡镇正副职也可属于领导干部。中央纪委的解释就更清晰,乡镇正副职是科级领导职务,担任该职务的党员当然是“党员领导干部”。
与“领导干部”概念有联系的,
还有“高级领导干部”
“高级领导干部”(“高级干部”)一般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中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后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干部。
需要注意的是,“高级干部”中有一部分成员,并不称之为“领导干部”,而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领导人”)。
“党和国家领导人”,为中央层面的高级领导人的统称,常见于媒体报道和政府公文。包括中共中央、国家机构、全国政协的主要领导人,按照排名名单,一般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为首,至全国政协副主席为止。
还需要提出的是,村干部是处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因为不属于公务员,没有干部身份,所以谈不上是“领导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