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来充抵津贴发放。然而,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更有大量建筑工、环卫工、快递员等等,终日在炎炎烈日下工作,却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断了“高温津贴”发放的“最后一公里”呢?
一位建筑工人曾在网上发帖感叹,自己是看到媒体报道之后,才知道有“高温津贴”这个词。他表示,自己和身边200多位工友,已经超过5年没领过高温津贴。也有不少如快递员、环卫工这样的室外高温作业人员表示,虽然他们每到夏季,确实有收到过补贴,但对具体的补贴标准并不清楚。
有快递员说:“像我这个工种,应该是有的吧。因为我都在外面跑,应该拿补贴。我工作也是刚开始,这方面没有了解的很透彻。”
更有某公交车驾驶员告诉记者,公司从未发过补贴,但因为习以为常,对于“维权”二字,他们更是想都没想过。“没听说过。没有拿过高温补贴。都习惯了,都是开车,常年下来都是这样。”
其实,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几乎每年夏季,都会强调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严禁部分用人单位用菊花茶、藿香正气水等来代替津贴的发放。
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认为,应大力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提高一线职工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尤其要强调的是,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为何年年讲,却总是难以落实到位?竹立家认为,惩罚制度缺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是高温津贴落地难的重要障碍。地方政府不单应制定发放标准,同时还要有处罚标准。督查过程就是处理的过程,有些地方因为没有处罚标准,就没相应的措施来处理企业。
劳动法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左祥琦则认为,一方面,眼下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进行,欠缺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各地针对高温天气的劳动管理,都是基于地方行政规章,威慑力也不够:
左祥琦分析指出,高温津贴没有上升的所谓的法律规则,有些省份都是司局级文件。在司法实践中,无法依据依据来使用,导致高温补贴执行难。可以把高温津贴的立法提高一些,先有一个国家层面的立法,规范高温补贴、防暑降温的大原则。比如,温度到了多少以后应该给;是按天给、按月给;有一个国家层面的立法后,法律规格高了,从政府到百姓,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就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