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我不敢用护照,只能住那个“窨”(inn)。过去我不知道什么叫“窨”,就是路边店,就是个小旅舍。我专挑三十块钱、二十块钱的住。两年零八个月当中,我与妻子住过两次“窨”,一次住了两天,一次住了七天。整日不敢出屋,靠面包果腹,白天只能像犯人放风一样,在不足十平米的斗室里转圈踱步。但这不是长久之计,那地方像国内一样,警官经常上门查证件,根本就不能久待。
租任何房子都得出示证件,怎么办?就得去找合租屋。我们分别在南加州租住过三次合租屋。之所以租住合租屋,主要是合租屋的出租人都是二房东,他向房东出示他的护照租屋,我们从他手里再租屋时,有时他不向我们要护照登记,而且合租屋租金也便宜些。频繁搬了三次家主要是防止合租人怀疑而报警。合租屋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什么人都有,房客人高马大,声大如钟,少有修养,实在是让人惊恐,但是也得在那住。我爱人整天惊恐不安,我整日也设想和准备着发生不测,心里害怕呀!担心哪一天叫人一拳给打死、一刀给剁死了,上哪儿找人去?我和妻子白天躲在屋子里,傍晚才敢步行到超市买点吃的。
我的外语和没学也差不多少。我爱人的英语勉强还算够用,就只得靠她了。要不是我强行给她留到那地方,我这个人早就没有了,什么都“一抹黑”。
我在她面前说,人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你属于不飞那个同林鸟。我这一生知足了,我得感谢你,是我把你害了,是我让你失去了你心爱的工作。她恨我呀,她整日以泪洗面,没有办法。那段期间她的毛病多了,脖子大了,可能是甲亢。晚上睡觉的时候她睡不着,一晚上也就睡四个小时左右,天天如此。她眼球也变硬了,当时害怕是青光眼,也不敢上医院去看。
我们住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路上很少见到人。我听说离墨西哥湾很近了。就这样过了两年零八个月,整天就是两张含泪而惊恐的夫妻两人的脸在互相可怜的打量,现在想起来都特别伤心。在美国期间,吃的都捡最便宜的买,从来没有添置衣服,妻子没有用过化妆品,连我的理发都是妻子帮我完成,她自己的头发也由她自己剪。我痛恨我将妻子和我自己带入了这一绝境。现在我对美国没有一丝一毫的想法,再也不想去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个成语也是我到美国之后感受特别深。
决定回来前,我每一天都在想回国自首的事,但都是忽左忽右,忽冷忽热。是党的政策感召促使我下决心回来。我觉得党和政府能够向全世界发布追逃公告,一定是认真的,一定是能让全世界看得见、摸得着的,因为是要接受全世界人的关注的,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