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200个公立医院试点家庭医生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昨天,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指出,今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家庭医生包括哪些人?
《意见》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
此外,《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并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家庭医生将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专科医师和卫技人员也要与团队紧密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为居民提供什么服务?
根据《意见》介绍,签约后,家庭医生团队可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签约家庭医生有何好处?
《意见》指出,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