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公共卫生研究证明,“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如同在游泳池里设置便溺区一样”,即便室内安装了新风系统,也难以完全避免烟霾四处扩散。施贺德和世界卫生组织都坚持:有效的控烟立法既能够保护非吸烟者,也有益于经济发展,比如减少与烟草使用和二手烟暴露有关的医疗卫生成本。
焦点2
烟草业能否参与制定控烟立法?
据王陇德等参与了条例起草讨论的专家介绍,除了上述从“全面禁烟”修改为“选择性禁烟”,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烟盒设图形健康警示和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条款也都被删除。
“烟草行业在立法过程中,提出了看似非常有说服力但与事实相悖的说辞”,施贺德称,烟草行业提出了三个反驳“全面禁烟”的理由:严格的控烟立法会影响中国的经济;严格的控烟立法在中国部分地区很难实施,不如制定一部宽松的条例;其他许多国家允许在机场、餐厅和工作场所设置吸烟区,所以中国也可以这样做。
施贺德说,这三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中国烟草行业削弱和破坏中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行为令人沮丧,也令人失望”。
施贺德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明确指出,无论是国企还是其他企业,烟草业追求利润的诉求,与公共健康减少烟草使用的诉求在本质上是互相冲突的,不得插手控烟政策的讨论。而王陇德表示,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就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依据公约规定,烟草企业不能参与制定控烟政策,“甚至制定控烟法律时,也不该听取烟草企业的意见”。
■北京经验
“带顶”场所一律禁烟未波及经济
到今天,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满一周年。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荣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参与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制定。在他看来,目前国家控烟立法面对的“全面禁烟”与“选择性禁烟”争议,是北京走过的老路。
应松年回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制定过程中,一审稿曾规定“共用公共场所禁烟”,但该条款受到了各界质疑。有人称,下属在不封闭的领导办公室里吸了二手烟,或者下属跟领导在单人办公室里一起吸烟,是否违法?谁来执法?在争议声浪中,二审稿摒弃了“共用公共场所”定义,最终形成了“史上最严控烟令”——“带盖的、带顶的”公共场所一律禁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