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陆续落实相关政策。河北沧州的吴桥县也不例外。
1996年9月,吴桥县人民政府颁布和制定了《吴桥县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吴桥县政府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实施办法》。
上述过渡实施办法规定,按《吴桥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规定》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经资格审查后,可作为过渡对象。
“1994年、1995年,我们这些人先后两次参加了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务员制度培训和考试。经过资格审查后,都被列为过渡为公务员的对象。”张洪山说。
吴桥县劳动人事局吴劳人字(1996)15号文件显示,根据沧州市人事局沧人字(1996)57号批复,批准将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自此,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人正式成为国家公务员,并得到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制作、吴桥县劳动人事局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证。其中,证件签发时间显示为1998年6月6日。
施行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发现“丢了”身份已8年
2015年1月1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见》的通知。
上述通知指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提高公务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
2015年10月份,吴桥县开始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
张洪山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实施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后,吴桥县人社局公布了享受该政策的公务员名单,他以及另外12名同事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该名单中。
张洪山说,在咨询县人社局后被告知,他们这些公务员没有在2007年公务员二次登记时进行登记,已不在公务员范围内。
“这些年都是按照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和待遇执行的,现在反倒不是了,这也意味着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张洪山说。
公务员身份突然“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享受待遇,让吴桥县财政局有着20余年工龄的张洪山等13人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