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沧州吴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张洪山向澎湃新闻反映,该局预算股、基建股、文化行政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股等13名通过各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考试的国家公务员,变成了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的“混岗”人员,一部分人还在职能科室担任领导岗位。
5月27日下午,吴桥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确认上述情况属实。王桂森称,县里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目前吴桥县属于这种情况的有20余人。
因为在2007年沧州市组织公务员二次登记时部分单位超编,所以没有给这部分人进行登记,现在就不是公务员了。
他表示,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只有提拔调任或通过公开考试后,这部分人才能再次成为公务员。

张洪山称,他们在2007年公务员身份被变更后,直至2015年开始施行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前,一直未被告知,“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不过,张洪山也提及,他们13人中有部分人员在2014年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已经被改为了事业单位考核表。
但是,吴桥县委书记刘振华、县人社局局长靳兰星并不认同张洪山等人的说法。5月28日晚,刘振华、靳兰星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称,在2007年张洪山等人公务员身份变更后,已经通知了他们。
公务员制度改革,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现年49岁的张洪山毕业于沧州财贸学校,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供职于吴桥县财政局,这次被列为“混岗”人员的其他12个人,也都在该局工作20余年之久。
张洪山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吴桥县财政局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其中包括13名国家正式公务员、13名“混岗”人员,其余的则是执行行政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上世纪90年代,张洪山等人经历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1993年和1994年,国务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及目前国家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