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宁波银监局原副局长施先强帮助陈某当上宁波东海银行支行行长并开设支行,以及受人请托直接终止对宁波中达公司非法票据交易案的调查,从中收受财物问题,银监会党委已于2015年7月31日给予施先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按司法程序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施先强有期徒刑8年10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关于违背监管职责,利用监管影响力,为团体个人谋利问题
一是坚决查处违规问题。针对广东韶关银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卢英建的配偶子女垄断当地贷款抵押物评估业务问题,给予卢英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二是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印发《行政处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管控制度。深入摸排廉政风险隐患,将反腐倡廉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和各层级,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结合检举揭发、信访投诉、机构反映、典型案例等各方面信息,重点梳理已经演化为风险的事件和尚未形成风险的苗头,着重从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流程程序以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挖掘潜在风险点。加大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纠正力度,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3。关于违规向监管对象安排人选反映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制定《关于全面贯彻中央部署精神深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银监会系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责任人,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摸清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及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研究起草银监会工作人员、会管金融机构员工个人投资廉政办法。
(三)关于“对会管金融机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会管金融机构问题多发”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支持机构发展多,监管不够问题
进一步提升会管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切实把握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分别印发2016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工作要点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督促提示会管金融机构董事会树立行稳致远、稳健发展的理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完善业务布局。印发《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后的监管。
2。关于会管金融机构案件频发,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反映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印发《2016年银监会现场检查计划》和《关于做好2016年现场检查工作的意见》,重点排查员工异常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会管金融机构的处罚力度。安排对招商银行和华融公司开展全面检查。完成对信达公司商业化业务的现场检查,并已行政处罚立案。
二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督促信托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有效性。印发《会管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会管金融机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频度和力度,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严防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