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谁在告省政府?裁判文书网今年94份判例,3起胜诉都在山东
4月11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村民不服贵州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因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而备受关注。
该案被称为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换言之,陈鸣明成为省级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么,谁在状告省政府?他们为什么告省政府?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案例又意味着什么?
针对2016年以来法院裁判的省级政府(含直辖市)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94份判决或裁定,原告胜诉的3起,败诉73起,撤诉15起、法院不予立案3起。换算成比率,原告胜诉率为3.2%,败诉率为77.6%,撤诉为16.0%,不予立案占3.2%。
在所有的判例中,其中均未提到有省长或者副省长出庭,作为被告的省人民政府均是委托法律顾问或者法制办等政府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一半以上与土地征收或拆迁有关
这起由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和征地有关。
村民丁某强诉称,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其部分土地及苗木被征收,他认为遵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违法,向贵州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丁某不服,因而把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庭审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贵州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澎湃新闻搜索到的94份判决或裁定中,一半以上的案件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问题。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原告是城镇居民或者村民,因认为市级政府在土地征收或拆迁补偿等方面存在问题,向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撤销省、市政府的相关行政行为。
其余的案例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或是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澎湃新闻统计发现,2016年判决、裁定的这94起状告省政府的案例中,原告胜诉3起、败诉73起,撤诉15起、法院不予立案3起。换算成比率,原告胜诉率为3.2%,败诉率为77.6%,撤诉的占16.0%,不予立案的占3.2%。
撤诉的理由,多是因起诉后庭外达成和解。比如,涉及江西省政府的4起案例中,原告均因不满鹰潭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江西省政府对此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将江西省政府及鹰潭市政府双双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均裁定允许4名原告撤诉,原因相同,均为原告已与被告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3起省政府败诉案均在山东
澎湃新闻搜索到的94起案例中,其中3起省政府败诉,均发生在山东省。这3起案例中,又有两起均因德州市政府违法收回居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公开出让。
该两起案件,源于2008年7月2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德政字(2008)57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意收回包括德州市德城区米市街范围地块(即2008-037号地块)在内的几宗土地使用权并公开出让上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