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在经商过程中被拖欠工程款,以诉讼讨债后,遭遇刑事立案并被判刑。案件目前又被重审,一段集合政府、国企、官员、富商的复杂官商往事由此被复盘:公安局局长被认定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受贿130万元;政府曾向法院发函阻止讨债,防止民营企业被更多债务逼停;民营企业在被国企整合过程中“隐藏”21亿元银行债务……逾期未判的重审,正如刺刀一般拨弄着多方敏感的利益神经。
一线调查
“囚徒”检察官案中隐情
3月底的青岛,海风依旧寒凉。恢复自由两年半后,49岁的高祀君试图用30多公斤的材料证明许多事——这位曾经的优秀检察官,因参与经商遇“工程拖欠”,随即入狱且丢掉公职。
2006年2月,高以诉讼追讨一笔工程欠款,却陷入一场耗时9年的刑事案中。最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在一审、二审中,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高祀君2013年刑满释放。
“我自入狱到现在,一直坚持自己无罪。”高祀君称,其被释放后,委托家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递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要求改判自己无罪。2015年5月5日,山东高院签发《再审决定书》,指令青岛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当年9月8日,该案开庭重审,至今未宣判。已超审限4个月。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高祀君“讨债”时,恰逢对方企业被国企“整合”过程中,当地政府曾直接向法院去函称,担心高的诉讼会引来更多债主,从而导致整合失败,而主导高祀君案的一位公安局局长则被认定在此过程中收受对方企业130万元。
一次简单的讨债,却触动了21亿元债务敏感区,更挑动政府、富豪、官员的利益神经,高祀君案被重审,更是当地政府、官、商的一次艰难复盘。
“囚徒”检察官获重审
“还是在拖延,重新开庭后已3次延期了,就是进不了青岛中院的审委会。”高祀君表示。
在经历这场官司之前,他是青岛市检察系统的一名检察官。他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供了“释放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材料。2010年2月5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以下简称“城阳公安分局”)决定对“高祀君诈骗”案立案侦查,同年4月15日刑事拘留,期间延长拘留期限至5月14日并申请逮捕。5月19日,城阳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城阳公安分局对其予以释放,并取保候审。然而,到10月26日,城阳公安分局另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高祀君直接执行逮捕。2011年7月4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城阳检察院”)以此向城阳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获得的城阳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在青岛广源发与青岛金玖源民事案诉讼期间,高祀君指使青岛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孙建生做出错误的工程款鉴定报告,致使山东省高院据此终审判决前者给付后者工程款中多计入100多万元机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