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冬天,蒋扩兴感觉比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寒冷。2015年1月15日,蒋扩兴一早出发到单位上班,刚出门口就被迎面刮来的寒风冻得直打了个哆嗦,冷风如利刃般掠过他的脸庞,一种不好的预兆涌进了他心里。几个小时后,他的预感应验了,检察院的侦查干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第一个与蒋扩兴交手的干警是一名上了年纪的侦查员,他简单地向蒋扩兴说明了对他采取控制措施的原因,并要求蒋扩兴交代问题。但他却不轻易说话。
后来,一个二十出头的侦查员对其进行讯问,蒋扩兴看着面前的新人,他断定这个年轻人问不出什么东西。确实如他所料,他没有遇到实质性的尖锐提问。
经过这两轮较量,蒋扩兴觉得情况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相反他觉得自己似乎占了上风,情绪也从原来的惊恐中逐渐镇定下来。
但蒋扩兴不知道的是在前两次的讯问过程中,有一个人一直从监控视频中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人终于出现在蒋扩兴面前,这个人是一名资深侦查员,反贪局局长。
局长并没有说话,与蒋扩兴相比,他似乎更是一个沉默的人。一个沉默的侦查员面对着一个沉默的嫌疑人,双方都不发一语,整个审讯室的气氛让蒋扩兴十分压抑,空气似乎也沉降了下来。
最后,反贪局长打破了沉默,“蒋局长,你知道王大洋日记里记的是什么吗?”这时,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凌晨,深夜十分寂静,反贪局长的一句话就像一枚重磅炸弹一样在这平静的夜里炸开,蒋扩兴的眼神顿时变得散乱,也显露出惊恐,他开始交代收受王大洋贿赂的过程。
2015年1月16日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从东方照射过来时,彻底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蒋扩兴感到无比的舒畅,多年压在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卸下来了,他终于获得了一种无比的轻松感,得到了解脱。
2015年7月6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扩兴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2015年10月,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对蒋扩兴作出的判决。2016年1月,蒋扩兴被交付执行。(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