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洋的地产公司于2012年初开工建设,一天,蒋扩兴来到王大洋公司,向他提出要抽走两个指标,按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2800元/平方米的职工价位利润空间本就不高,现在还要减去近一半,王大洋愤懑不已,但想着日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人家局长帮忙,得罪不起,只好同意。
王大洋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然而几天后,蒋扩兴拿着一张写着两个人名字的纸条过来,叫他以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与指定人签订购房合同,且出具的发票要按2800元/平方米来开。听完蒋扩兴的要求,王大洋犹如吞了一只死苍蝇,极度恶心。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王大洋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私自扩加了三层,一下子多出了近十套房子。虽然之前卖了价格极低的房子,但加了三层,他能赚更多的利润。蒋扩兴知道此事后,十分生气,但木已成舟也无可奈何。
然而,未经审批而擅自加高楼层是违反建筑法规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对于这个麻烦,王大洋全然不顾,心想由局长大人去协调,自己只管卖了赚钱。蒋扩兴从这件事看出,王大洋是一个十分狡猾的商人,他不知道这个人还会干出什么更出格的事,会捅出什么样的娄子。那时,一种无名的恐惧感在他心里萦绕。
一日,王大洋叫蒋扩兴到自己办公室,翻开一个日记本,挑衅地说:“哦,蒋局长,我记得前面还有一些东西要送给你,可是忘记了,幸亏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不然就失礼了。”这一幕让蒋扩兴冷汗直冒。“王大洋居然写行贿日记,这不是要留下罪证吗?”蒋扩兴顿时火冒三丈,大骂起来:“你这个王八蛋,怎么能把这些东西记在日记本上啊,你不要命了啊!”王大洋连忙赔礼道歉,解释说是工作流程日记,里面并没有记其他事情。
2012年7月,大楼即将封顶。王大洋找到蒋扩兴,要求把大楼门面的三分之一铺面给他。蒋扩兴听到这个要求后怒不可遏:“你怎么得寸进尺,承建这个项目你赚得也不少了,还想通吃啊?”王大洋赔着笑脸说:“蒋局长别生气,我算了一下,这个项目我是亏了本的,你总得补偿一点给我吧。”蒋扩兴冷冷地拒绝道:“不可能!”说完摔门而出。
在回去的路上,蒋扩兴接到王大洋的电话,王大洋在电话里赔不是,还特意说:“我也是给了你好处的,你也要关照一下我,不能让我做亏本买卖啊。”
“我也是给了你好处的”这句话直击了蒋扩兴的神经,一路上这句话一直在他的耳边回响。似乎,自从认识王大洋之后,他就一直被王大洋挟持着,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他觉得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为了给自己争取机会,蒋扩兴悄悄地找到了在纪委和在检察院的朋友,假装聊“拍蝇打虎”的社会热点,其实是在探听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当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时,他不敢找别人倾诉,将一切都压抑在心里,非常难受。
蒋扩兴曾想过自首,可当他想到自己会被判刑时,他的心里会响起一个声音:万一能躲得过去没被发现呢?
该来的终究要来
201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办理贺州市的一个大案时涉及行贿人王大洋,并指定贺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王大洋行贿案。在贺州市房地产业,王大洋算是一个重要人物,他靠行贿获得项目的事迹在业内广为流传。当王大洋被查后,蒋扩兴十分关注案件进展,同时他的恐慌也叠加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他知道王大洋是信不过的,他极有可能会把自己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