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虽小,危害甚大。前不久,青川县纪委陆续通报了查处的20起低保领域腐败案件,在全县引发广泛关注。低保,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的有效途径。上述问题直接侵害了生活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发案原因
教育薄弱,法纪观念淡薄。低保领域案件涉及的多是村(社区)干部,不少干部文化程度较低,且农村基层组织的法纪教育相对薄弱,一些村干部既不学党规党纪,也不懂国家法规,对违规违纪问题的认识非常模糊。此外,一些地方人口流动性大、流出量大,一些村干部任职期长(个别的近30年),且监督和管理又跟不上,导致村干部的胆子越来越大。
责任缺失,监管乏力。低保资金申请要经过调查、评议、公示及复核、审查等多个环节,但有些乡镇审批部门以询问代替入户调查,以签字盖章代替组织评议,以指示村干部查看代替实地定期复核。县乡审批部门则以电话审查代替实地监督检查,致使审核流于形式。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乡镇也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对村干部上报的各种申报资料把关不严,给心术不正的村干部提供了“便利”。
制度不健全,公开不足。一是涉及低保资金管理的制度较为笼统,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监督主体、操作程序和责任追究,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有制度不落实、上级规定不执行,以个人武断代替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导致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村“两委”未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存在选择性公开或个人说了算行为,导致群众对低保工作认识不足,对享受救助政策、情况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对策建议
强化廉洁教育。一方面,应根据基层干部特点分层次开展廉洁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基层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已查处的低保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基层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完善监督体系。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究底,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乡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乡镇纪委要把低保领域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做到常查常问,形成常态。此外,要大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向纪委和主管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