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案构成何种犯罪,本案的审判长徐伟说,只要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使食品丧失安全性保障,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两被告单位、十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三】审理过程:历时四个月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4年7月,上海福喜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首次曝光,至今已一年半。据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这一年半中,福喜存在一定程度阻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调查的行为。例如在案发当晚,上海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赶赴位于嘉定区马陆镇的上海福喜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曾遭遇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该企业保安“不得让任何人员进入公司”,阻挠执法人员进入公司长达2小时,后经公安机关介入,执法人员才得以进入公司调查。
调查还发现,福喜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当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有计划的批量删除其指挥违法生产加工的电子邮件证据,个别高管甚至把邮件全部清空,致使执法人员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恢复电子邮件,给案件调查带来很大阻力。
据了解,公安机关要搜集证据,包括对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一系列证据,需要做好基础工作。到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已经搜集的证据要作出审查判断,看是否已符合起诉条件。本案中,检察机关还作了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所以延续时间较长。徐伟说,嘉定法院于2015年9月30日立案,审理时间4个月。
【焦点四】后续监管:对回收食品再加工等“行业潜规则”行为加强整治
徐伟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任何企业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上海市食安委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认为,食品行业规模化发展有助于提升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但企业规模越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应越高,大企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果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不仅会给食品安全带来巨大风险,更会带来商誉、行业利益和消费者信心三方受损。因此,大型企业更应当严格自律,带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全程控制,引领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记者从上海市食药监局了解到,针对回收食品再加工、篡改保质期等法律明令禁止但企业自认为是“行业潜规则”的行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整治,一旦发现,必将严惩不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