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不良贷款授信中尽职不力、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贷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合计问责138人。其中,对华润银行原行长、原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追究领导责任,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了他们2014年度绩效奖金及后续中长期激励奖。修订《授信业务问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授信问责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不良贷款和问题授信的清收化解。针对不良贷款和问题授信,积极落实“一户一策”的催收、保全和处置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主动发起18宗诉讼,保全金额13.21亿元。
三是大力压缩省外民营企业授信规模。截至2015年11月底,省外民营企业授信敞口余额占全行授信敞口4.3%,较2012年底高峰时期已大幅下降。
四是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修订《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取消营销条线评审委员,开会全程录音,贷审会专业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2.针对华润信托违规使用自有资金问题,华润信托采取了经济处罚、问责处理、完善制度等措施,积极挽回经济损失,进一步全面加强信托项目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资产追收。华润信托积极开展资产追收,全力挽回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已收回一个项目的全部本金1亿元,除收回逾期期间利息1780.1万元外,还追收罚息508.6万元;对于其他有关项目的诉前准备工作已完成,将进一步开展诉讼追偿工作。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由华润金融班子对华润信托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处罚款11.7万元。同时对除离职人员以外的8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7万元。
三是全面强化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华润信托自2012年起已经全面停止了垫款业务,并废止原《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指引》垫款业务相关内容,从根本上杜绝了该类业务隐患。发布《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客户购买公司信托产品等行为,持续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3.针对管理架构复杂,最长股权关系长的问题,总公司法律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梳理股权结构,简化股权架构。原股权层级达到16级的华润堂业务进行了内部转让,其后该项业务的股权架构将减少为13级(即减少3级)。
4.针对财务核算效率低的问题,总公司通过加强合并人员上下沟通、开展精益项目、建立快报机制、考核评价等一系列整改举措,实现了财务合并时效的提升,目前各业务单元可在每月6-7日报送上月财务快报数据、总公司整体财务快报可在9-10日出具,基本满足上级监管和内部管理需要;财务合并数据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