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批
部分机构存在“三宗罪”
针对某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肖钢认为,有的公司选择性披露,报喜不报忧;有的公司随意更名编造题材,迎合市场炒作;有的公司信息披露模板化、格式化,缺乏针对性。
肖钢还指出,一些机构风控意识不强,风控能力与业务增长不匹配,一些机构过度扩张资产管理规模,发生多起违约事件,兑付风险高企。一些公募基金未经审慎风险评估,高比例集中持有创业板股票,自身风险积聚的同时,也给市场造成了较大风险,特别是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一度出现流动性问题,险些酿成行业危机。
肖钢指出了部分机构的“三宗罪”:有的机构与发行人合谋造假,扰乱市场秩序;有的机构放任从业者发表煽动性、不专业、不负责任的言论或研究报告,误导市场舆论;“有些从业人员没有执业底线,缺乏职业操守,近三年有数十名从业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公安机关调查,有的机构甚至多名高管人员涉案”。
肖钢特别强调“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他说:长期以来,一些机构的领导和从业人员重自身利益、轻社会责任,有的甚至急功近利、唯利是图。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有些机构不仅未能担当起稳定股市的责任,反而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
发展迅速的私募基金也出现了一定问题,肖钢举例说明,比如有些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如实填报信息,不如实登记多地注册的多个关联机构或分支机构,长期“失联”,甚至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投资方向,欺骗投资者搞利益输送等。有些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不具备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些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使用高杠杆融资导致风险失控,大面积清盘,加剧股市波动;有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利用非公开信息操纵市场非法获利。
强调
董监高要远离高压线
肖钢表示,上市公司要立足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进行市值管理,坚决不搞伪市值管理、真欺诈操纵;立足于做强主业进行融资,不能总想“以钱炒钱”、赚快钱。董监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利,要远离虚假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三条高压线,更不能沦为少数利益者的代言人。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市值管理、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