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介绍,按照“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将不该管的职能转出去,但受“路径依赖”的影响,职能转变并不“一帆风顺”。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任务分工缺乏统筹安排、通盘考虑,纪委转出来的业务无相应部门或单位承担,无人员落实,出现业务“真空”的现象。
有的部门因为人员不专业,缺乏相应履职能力,不善于甚至不会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不知道如何开展,造成原来有声有色的工作在移交过程中被弱化,功能作用减退。此外,一些纪检监察组织仍在承担现场监督招投标、政府采购、人员聘用管理、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与监督执纪无关的业务,出现职能越位、错位与缺位并存交织的现象,监督责任虚化。
坚持“开前门”坚决“关后门”
目前,我国防治腐败的能力建设受到限制较多,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
蓝皮书介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信息互通共享存在诸多限制,严格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基础工程“贫血”;脸谱、指纹信息处理等技术运用不充分,身份户籍管理与现代社会管理不相适应,一人多个身份证、护照等现象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仍然粗放,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执行标准硬化与僵化同时出现,科研经费管理未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电子发票、公务卡、信用卡等从根本上有利于防止腐败的工具还没有普遍推广,大量现金使用给腐败留下较大空间。
蓝皮书建议,要健全党员干部廉洁成长机制,在公务员中建立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薪酬体系。坚持“开前门”,保证工资收入足以保障公务员体面尊严地生活;坚决“关后门”,严肃处理“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此外,重视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廉政建设,加强国企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诚信管理,要求申报个人有关重要事项并进行抽审;“裸官”担任国企高管需报请批准;在并购、交易等商业合同中增加反腐败条款,对有腐败记录的商业伙伴设立交易限制条件。
蓝皮书建议,眼下应着力治理“吃拿卡要”式腐败,纪检监察网站建立“吃拿卡要”曝光专区和投诉举报监测分析系统,对多次遭举报投诉的公职人员调查核实后予以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可采用“微服私访”、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索贿行为调查取证。对“吃拿卡要”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治理,甚至故意掩盖、袒护的,或者“吃拿卡要”现象接连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