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读完起诉书后,来自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与何天带的对话成为了庭审的亮点。何天带在此过程中屡出惊人之语,亦成为其“怪异”性格的注脚。
何天带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称,她从2014年12月13日,通过“家家家政”前往被害人何艳珠家做保姆。她回忆称,当天何艳珠的大儿媳梁女士和多个人来到家政中心,家政中心老板称梁女士从香港回来,好多人争着想去,但听说工资只有2500元后,想去的人都不去了。何艳珠的儿媳当时到处看,看到了她。就向何天带询问,何天带就决定去做保姆。
公诉人向其询问:“当时是否谈好了条件?当时是否提出了如果老人死了,即使没做到一个月,也要拿一个月工资?”
何天带随后声音忽然提高,她解释称,当时去照顾老人时,何艳珠的家人称老人能走,不用怎么照顾,只是看一下。工作第一天时,她并未向老人家属提出类似要求,直到第二天,她才对老人家属称“如果老人百年归老了,即使没干够一个月,也要发一个月工资”。当时老人的女儿就对她大骂。
在庭审中,何天带有些委屈地说:“整个介绍所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就是做几个小时也是算一个月的,佛山南海到广州都是这样的。”
公诉人随后向其询问带了哪些东西前往受害人家,开始时,何天带只承认“带了必备穿的衣服,还有棉被什么的,零用钱电话本手机,没了”。
在公诉人一再追问下,何天带则再三表示,“我不想说了”、“不要说这些了”。但她也慢慢承认“带了针头”、“敌敌畏药水,小半瓶吧”、“毒鼠强,就一点点”、“安眠药,就一两片,我自己吃的”。
何天带随后供述了她谋害受害人的过程,何天带称,她把安眠药和液体敌敌畏放在了(受害人儿女)送来的汤里。像喂小孩一样喂她喝,喝了两三勺,喝了她就睡着了。然后像吸毒那样把肉汤打下(打进)她身体,打了屁股与腹部。在追问下她声音渐小,“然后拿着绳子搞了一下,套在脖子上,拉了几秒钟”。
公诉人询问:“你当时有没有拿被害人东西?”何天带果断回答“没有”。在公诉人将何天带身上事后搜出来的耳环、戒指、存折等列举出来后,何天带称:“我不想说这些。”
据何天带在庭审中称,当时她要走,老人家属以她偷了老人遗物为名未将她放行。双方都要报警,何天带对公安民警称,“他们不给工钱给我,还翻了我行李翻了三四次,不让我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