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空饷”是套取国家财政行为,应严惩责任人。
副县长为儿子办理工资关系“吃空饷”,遭举报的半年之后,副县长被平调至另一县城。有关部门事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该副县长仅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一事件发生在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市委全会1月3日通报称,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
此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其子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已全额上缴,任教训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违法成本太低了!”“这叫啥严厉惩处?简直成了违法吃空饷者的挡箭牌。”“这种保护性问责,不仅起不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反而是在变相鼓励那些贪吃者偷吃公粮。”尽管事件处理结果公布,但因处分过轻,社会上的质疑声没有停止。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渭南市纪委,询问事件性质、处分依据等问题。有关人士以“党内有内部保密条例”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年9月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属于党务公开的内容。
举报半年之后平调邻县
在大荔县履新还不满1个月,任教训为儿子安排工资关系“吃空饷”事件,经过渭南市委的通报,被舆论聚焦。
中国青年报记者经检索发现,至少从2007年起,任教训就开始担任渭南市富平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并于2009年下半年升副县长。这一任职持续到2013年下半年。
“吃空饷”事件,正发生在任教训担任富平县副县长期间。一则发表于2013年6月的举报网帖称,任教训有二子,大儿子出生于1990年,虽未大学毕业,其工资关系被安排至富平县齐村镇已有两年。
记者注意到,网帖部分内容与渭南市委如今的通报结果一致。举报帖发布半年后,2013年12月18日,任教训被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县长。
不到一个月,渭南市委公布了对任教训的处理结果。任此次调离富平县是否与其遭举报有关,记者未得到证实。
平调之后的任教训,负责大荔县城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防等方面工作。但富平县、大荔县人民政府官网均未公布任教训的任职经历。
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看来,任教训给上学的儿子安排工资关系属于典型的“吃空饷”,即某些人不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却照样在该单位领取工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9月印发的《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将“吃空饷”现象分为五种:在编不在岗的;已经调离,但不办理核减编制等有关手续的;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的;已经死亡未核销编制的;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事实上,“吃空饷”的现象屡见不鲜。
据媒体报道,2005年,四川省南充市清理出2323名“吃空饷”者;2006年,甘肃省发现“吃空饷”者908人;2007年,山东省共清理出涉及违规人数11858人;2013年,河北省11个试点县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1336人,涉及资金1065万元。
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大多是党内处分、上缴工资、责任人免职等。
2012年春,山西省至少处理了两起“吃空饷”事件。2012年1月,原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安排其女“吃空饷”连续5年累计10余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一个月后,该省长子县原教育局局长李福刚同样因安排其子“吃空饷”,被免去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其子被清除出教师队伍,所领工资全额退回。
相较同类案件,任教训的处分明显轻了很多。
专家认为“吃空饷”就是贪污
事件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多家媒体质疑处分过轻。有网站戏称:“任教训就给这么点教训?”
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浚年则在微博上评论称:“副县长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上学儿子造工资单领钱属于骗取公共财物,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洪道德认为,“吃空饷”就是利用职权把国家财产据为己有,这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应移交司法机关。
洪道德说,事件未启动司法程序,主要是因为纪检部门对事件的性质判断不准确,“他们认为这只是违纪,没有违法,特别是没有犯罪。他们在性质上认识有错误。”
他说,刑法对贪污罪已有明确规定,但如何将法律运用到具体案件上,则需要办案人员处理。然而,一些纪检部门对法律不熟悉,对事件的定性不合法律的要求。
吃空饷'就是贪污。应该撤职查办,开除党籍。”李成言也认为。
在李成言看来,问题也是出在纪检部门对事件的定性上。通常,纪检部门认为官员通过一个名单“吃空饷”,不是直接贪污,不构成犯罪。同时,“吃空饷”现象太多,纪检部门可能形成法不责众、从轻处理的思维。
“这是利用权力侵占公共财物,是违法行为。”李成言强调,“公务员必须服从法律的制裁。”
在多数“吃空饷”事件中,党内处理成了刑事问责的“挡箭牌”。
李成言发现,制造“吃空饷”事件的人常常会“先受到党内处分,过段时间又获得任命”,“如果不是党内处理成了挡箭牌,而是直接移送司法机关或是行政撤职,可能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闫尔保告诉记者,按照党内纪律,处分的裁量幅度是阶梯式的。他推测,渭南市纪检部门在作出党内警告的处分时,可能考虑了各种各样的因素,如本人认错态度、当事人在本地的社会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