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社会 文史 经济 滚动

为依法反制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人民日报 2021-06-12 05:21:00
A+ A-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为何要出台这部法律,能否有效实现反制,是否会影响我国的对外开放?围绕舆论关心的话题,记者采访相关国际法专家予以解读。

反制裁立法具有国际法上的正当性

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规定,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专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西方国家以其国内法为依据制裁我国,在国际法上不具正当性。”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表示,这些国家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等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为由,制裁我国实体与个人,违反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法上具有明显的非法性。

霍政欣还表示,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是为了捍卫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为了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所以,这部法律与西方制裁我国的法律形成鲜明对比,前者在国际法上具有正当性。”

“中国有句古话,叫‘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国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在性质上属于反制。”霍政欣介绍,美国等西方国家制裁我在先,属于国际不法行为,我反制在后,可谓有礼有力有节,符合国际法原则。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