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商场工作,挣的钱够自己花,更重要的是,心里这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啊!”见到陈某时,他神情愉悦,很难想象眼前这位中年人曾因为社保缴纳问题愁眉不展。
1990年,陈某就职于长春市通达有限公司。2010年企业改制,公司被转卖给当时的董事长吴某。陈某被公司通知自2011年起,将停止继续为他缴纳社保。但公司并未及时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他的社保关系也始终没有转移。
从这以后,陈某和公司“较上了劲”,“公司不给我交,我也不交,就这么耗。”陈某的社保停缴了整整10年。直到2020年底,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陈某在长春市信访局见到了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顾鸿鹄律师。初次见面,陈某站在服务中心门口,不肯进去半步。
“我没钱雇律师。”“放心,不用你掏钱。这是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我是中立的,既不向着你,也不向着他。老陈,你先坐下,咱就从法律角度讨论讨论呗。”
问清情况后,顾鸿鹄搜出法条指给陈某:“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审判指导意见,你从2011年开始就没有在公司继续提供劳动,因此你主张公司补缴社保的请求也不能得到支持。”
“你看这个人情况和咱差不多吧?也是自己补缴的吧?”顾鸿鹄一边查阅相关案卷,一边耐心地解释。这个过程不容易,陈某先后跑了不下10趟信访局,“有时候可能这次理解了,下次过来又有了新想法,我就一个案子一个法条地一点点给他讲,讲几个小时那是常事。”顾鸿鹄说。
最终,陈某的态度有所松动。顾鸿鹄立刻出面联系吴某,从中协调劝说。吴某带着公司名册、加盖了公章的减员手续等文件,和陈某一道在社保局完成了补缴手续。社保办理后,陈某主动要求签署息访协议书,“事都解决了,我为啥不签啊?”“好好工作,咱好日子长着呢。”签好字后,陈某站在服务中心门口,冲顾鸿鹄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