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方式不同。既然一个是国家勋章,一个是军队勋章,那么授勋者的名义自然不同。1955年的八一勋章,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授予的。而新设的八一勋章,则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授予。
评授范畴不同。1955年的八一勋章,可以授予转业到地方的原军队人员,例如冯白驹、周保中等在革命战争年代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将领,都获得了一级八一勋章。同时,1955年的八一勋章都只发给在世人员,没有进行追授。
而新设的“八一勋章”,则是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领导答记者问中可得知,这个范畴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文职人员、职工,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和部队管理的老同志。而且,2015年12月25日之后去世的人员可以追授,这是与1955年评授范畴的不同之处。
评授标准不同。1955年的八一勋章,是严格按照参加革命时间、任职级别高低来授予,革命时间越久、担任职务越高,自然获得的勋章等级越高。而新设的八一勋章,则是依据“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标准,由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提名推荐产生的。
评授时机不同。1955年的八一勋章,是结合军衔制实施,以表彰革命战争年代军队人员为目的进行的。虽然评授工作一直到1957年才结束,但此后再未进行,不属于常设勋章。而新设立的“八一勋章”,根据2015年12月25日党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今年计划颁授10人。这表明新设立的“八一勋章”将成为人民军队的一枚常设勋章,在未来,更多的军队官兵都可以获得。
新设立“八一勋章”,不仅对部队是一种莫大的激励,而且也是丰富勋章奖章体系重要举措。自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到2015年年底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中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逐渐健全。“八一勋章”作为军队最高荣誉,与《意见》中提到的其他勋章一起,丰富完善了党和国家的勋章荣誉表彰制度。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在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之际,“八一勋章”的授予,将会激发出巨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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