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至下为一级、二级、三级八一勋章
1955年三大勋章的评授十分严格,以参加革命的时长和职务等级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的。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的评授对象资格最老,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参加革命战争时间起算,以1927年8月1日至1937年7月6日计算。
具体来看,一级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时期的师级以上干部。二级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时期的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八一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时期参加过长征和坚持各地游击战争的人员,具体标准是1935年10月20日之前参加红一方面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6年9月30日之前参加红二和红四方面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5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二十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1937年7月6日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八一奖章授予1937年7月6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但不符合勋章授予条件的人员。
由于战争年代干部档案制度不健全,或因战争原因遗失,档案记载不清的,就需要当年的上下级或同级来证明,并且在职务计算上有所变动,比过去规定更严格。因此,八一勋章的授予从1955年拖到了1957年才算完成。
1955年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授予朱德等131人一级八一勋章。经过两年细致的甄别,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定,授予杨成武等47人一级八一勋章。1955-1957年间,一共颁发一级八一勋章178枚,二级八一勋章1467枚,三级八一勋章5339枚。十大元帅、十位大将、47名上将、67名中将、35名少将、3名大校和4名转业到地方的人员获得了一级八一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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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八一勋章”大不相同
此番中国军队新设立“八一勋章”,结合已经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出新设“八一勋章”和1955年“八一勋章”的区别。
勋章地位不同。1955年的“八一勋章”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八一勋章”,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授予,属于国家勋章。新设的“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