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建立统一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形成一体化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
共同推进京津保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打造京津保生态过渡带森林和湿地群。
结合重大交通通道建设,规划建设区域生态绿色廊道。共同推进大清河流域综合治理,促进白洋淀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合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雄安新区产业定位,双方加强产业转移与承接的协同联动,严格限制转移和承接一般性制造业、中低端第三产业,共同推动雄安新区发展高端高新产业。
鼓励有意愿的在京企业有序向雄安新区转移发展,支持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在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运行保障等领域为雄安新区开发建设、城市管理提供服务。
支持北京市属金融机构在雄安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发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和绿色金融,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发挥“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推动北京高端服务业向雄安新区延伸转移。
【协同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
北京市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向雄安新区布局发展,提升新区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有效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
北京市采取“交钥匙”工程方式在雄安新区建设高水平幼儿园、小学、完全中学、综合医院各1所(共4所)。河北省根据雄安新区相关规划,负责布局选址并提供用地,北京市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移交雄安新区,由雄安新区委托北京一流的教育集团、医疗集团进行管理(拟分别由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四中、宣武医院提供办学办医支持)。
河北省在雄安新区选择现有幼儿园、小学、完全中学、综合医院各1所(共4所),由北京市结合学校、医院的办学办医特色及需求,采取托管、集团化办学、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方式,通过派出优秀管理团队、教师互派、课程共享、人才培训、技术帮扶等形式,提供办学办医支持,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北京市妇产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等3所卫生机构为雄安新区相关机构提供对口支持,切实提升新区妇幼保健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计生监管水平。